【谨防洗钱风险】反洗钱小知识人人知!
来源:蒙商消费金融时间:2021-09-27

【谨防洗钱风险】反洗钱小知识人人知!

一、“洗钱”是什么?

洗钱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

二、“洗钱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防范洗钱风险?

(一)妥善保管身份证件,防止丢失,出租,出借;

(二)不要使用自身名义为他人办理金融账户;

(三)不要向他人提供金融账户接收来源不明或明知非法所得收益;

(四)进行存取款、贷款等金融活动时,选择正规可靠金融机

(五)积极配合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提高警惕,防范电信诈骗,避免洗钱风险

抵抗诱惑,不要将自有银行卡出卖他人,参与非法金融放贷活动;

(八)遇有存在洗钱行为嫌疑,积极举报洗钱活动。

四、洗钱典型案件

(一)基本案情

赵某,原系某国有独资企业电影集团金融部职员,武某情人;

武某,原系国有独资企业电影集团金融部副部长、部长、金融顾问(另案处理);

2012年1月至2018年6月,武某利用担任电影集团金融部部长等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公款5587万余元,索取收受他人贿赂680余万元,向他人行贿356万元。2012年开始,赵某长期与武某保持情人关系。2013年至2018年6月,赵某向武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多次接收从武某本人银行账户或者武某贪污罪共犯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入的武某贪污、受贿款项,共计1200余万元。

(二)洗钱上游犯罪

武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非法侵占公款,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向他人行贿,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罚金200万元。

(三)洗钱犯罪行为

赵某向武某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多次接收从武某本人银行账户或者武某同伙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转入的武某贪污、受贿款项。武某明确告知赵某200余万元钱款来源赵某是武某的密切关系人,对武某通过贪污贿赂犯罪获取非法利益应当有概括性认识,应当知道其银行账户接收的1000余万元明显超过武某的合法收入,系其贪污受贿所得,共计接收1200余万元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70万元。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发布厅-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银行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