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蒙商消费金融时间:2022-07-12

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要求,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2021年度相关信息进行披露。披露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大写:伍亿元整)

(三)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7号

(四)成立时间:2016年12月

(五)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法定代表人:尹志成

(七)投诉处理渠道

客服电话:400-900-9000

联系邮箱:kefu@mengshangxiaofei.com

二、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遵循变中求稳、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坚守合规底线和稳健经营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要求,总体经营实力稳步提升。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6.2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23%,其中贷款余额32.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63%;负债总额29.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89%;所有者权益6.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83%。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亿元,同比增长38.02%;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长390.28%。上述数据信息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通过,外部审计机构对此发表无保留意见。

三、重大事项情况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完成名称及法人变更,公司更名为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尹志成出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24日完成股权变更、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变化。

四、公司治理情况

(一)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单位:万股)

持股比例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080

44.16%

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0000

40.00%

深圳萨摩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7800

15.60%

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主要股东是指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表决权,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不足百分之五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股东大会情况

我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完成股权变更,故2021年度未召开股东大会,且于2021年6月底前向监管部门报送了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报告。

(三)董事会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共设有3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兼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与合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2021年度我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听取的议案及报告事项共计100项。

(四)监事会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021年度我公司共计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听取的议案及报告事项共计27项。

(五)高级管理层情况

截至2021年末,我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3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为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我公司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不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持续完善关联交易内控体系,夯实关联交易治理结构。

2021年内,我公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为股东存款及借款、清结算与支付业务、租赁服务、合作引流业务等。我公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原则确定,全部关联交易价格及收费均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定价公允、风险可控,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我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要求、全体股东及客户的利益。

六、公司风险管理情况

我公司坚持“信用创造价值,普惠成就你我”的发展理念,践行“合规、诚信、务实、卓越”的企业价值观,倡导“稳健、理性、主动、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始终坚持风险与回报相平衡的理念,每年在结合外部经营环境、自身风险状况和内部资源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的风险管理偏好。

2021年,公司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风险偏好执行情况的监控力度。通过不断改进与自身业务相符合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实现内控制度和流程的有效衔接,持续提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逐步完善科学的全面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资产质量保持平稳,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保障公司业务稳健运行。

公司始终秉承“数据驱动、科学决策”的风险管理理念,不断改进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持续提升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能力。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切实落实信贷“三查”制度,持续完善贷款全流程管理,覆盖渠道对接、贷前审批、贷中监测、贷后催收全流程,不断提升量化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优化调整信贷结构,提升业务全流程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资产质量核心指标保持在合理范围。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坚持稳健审慎原则,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结构,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流动性风管管理水平。

目前公司各项风险指标满足公司风险偏好和监管要求。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一)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

我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工作,不断完善客户投诉制度及处理流程,制定了《客户投诉管理办法》,通过严格落实制度执行,不断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提升客户体验,充分保障客户权益。

公司始终对客户投诉及意见反馈处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所有客户投诉及意见都进行有效地跟进处理,2021年,公司共收到客户投诉及各类意见反馈291件,投诉办结率100%。通过对2021年度客户投诉数据进行分析,消费者投诉主要分为贷后服务类(占比61.86%)、征信问题类(占比16.84%)、产品定价收费类(占比11.68%)、业务流程类(占比8.59%)以及人员服务类(1.03%)。客户投诉来源地区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占比8.6%)、湖南省(占比8.6%)、河北省(占比7.6%)、江西省(占比6.9%)、湖北省(占比6.5%),其它地区(总计占比61.8%)。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等监管文件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规定,我公司高度重视,持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

2021年,我公司在董事会指导下,组织召开多次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会议,统筹、协调和推动消保相关工作;不断完善消保制度体系,先后修订了个人征信管理、催收管理、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消费者权益宣传力度,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了7次宣传教育活动,发布33篇宣传软文,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普及金融知识,倡导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