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蒙商消费金融时间:2024-04-18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基于《银行保持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公司与北京微聚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聚未来”)合作中产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微聚未来成立于2015年8月,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大股东为杭州江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6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宏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院4号楼6层601内3单元

注册资本及变化:初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过3次增资目前注册资本为2519.5263万元。

   公司董事李超然为微聚未来CEO,根据《银行保持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微聚未来为我公司关联方,与其发生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微聚未来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微聚未来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前序达到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截止2024年一季度重新累计达到817.62万元,再次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以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于2023年12月22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的意见

微聚未来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合作流程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