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情况
经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蒙商银行同意给予我公司22亿元同业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2年,额度可循环,上述授信项下每笔交易金额和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将在上述授信范围内与蒙商银行开展同业借款、同业拆借等资金交易类业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蒙商银行成立于2020年4月30日,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罕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郭林,目前注册资本为200亿元。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具体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蒙商银行持有公司44.16%的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蒙商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蒙商银行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的资本净额为人民币6.58亿元。7月21日,蒙商银行与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22亿元。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经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为了满足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较为频繁,基于提高公司决策和实施效率的考虑,股东同业借款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补充发放贷款资金,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同意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