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12月26日,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商银行”)提款同业借款20000万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蒙商银行成立于2020 年 4 月30日,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赛罕街道办事处建华南路2号A座,企业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于学忠,目前注册资本为200亿元。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具体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 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 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蒙商银行持有公司44.16%的股份。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蒙商银行系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蒙商银行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的资本净额为人民币7.10亿元。12月24日,蒙商银行与公司签署同业借款协议,金额为20000万元,该交易金额达到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公司2024年与蒙商银行开展同业借款的关联交易已按照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完成审批,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蒙商银行与公司的同业借款业务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和补充发放贷款资金,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与股东的同业借款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